1、轉讓標的為中國長城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遼寧省分公司取得的抵債資產。抵債資產為住宅6023套,面積486141.48平方米;商網16套,面積46894.18平方米。 2、標的成交后,由受讓方自行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標的尚未過戶至中國長城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遼寧省分公司名下,過戶手續包括將此前不在中國長城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遼寧省分公司名下的房產過戶至中國長城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遼寧省分公司名下,再過戶至受讓方名下。在辦理房產過戶手續過程中所涉及到的必須繳納和補繳的各項稅費(包括但不限于按國家政策規定由買賣雙方各自承擔的契稅、交易費、增值稅、房產稅、土地增值稅、所得稅、印花稅等)中,中國長城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遼寧省分公司只繳納本次處置行為中國長城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遼寧省分公司應繳的增值稅、附加費、印花稅、所得稅,其余稅費均由受讓方承擔。過戶至中國長城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遼寧省分公司名下的全部補繳稅費及過戶至受讓方名下產生的稅費均由受讓方承擔,約定由受讓方承擔的稅費在中國長城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遼寧省分公司繳納前由受讓方向中國長城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遼寧省分公司另行支付。 3、標的成交后,在交付給受讓方之前已產生及欠繳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費、電費、煤氣費、采暖費、電梯費、物業費等)全部由受讓方自行承擔并負責清償。 4、競買人應在參加競買前實地勘察標的,并自行詳細查閱、核實標的檔案及其有關資料,確認標的實物和登記手續狀況,掛牌成交后,由受讓方自行解決房屋產權證過戶手續等相關問題。中國長城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遼寧省分公司僅承擔協助辦理房產過戶手續義務,協助辦理房產過戶的義務范圍僅限于能夠履行的義務或提供文件資料(營業執照、企業機構代碼證等)。中國長城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遼寧省分公司不保證受讓方辦理權屬證件及更名過戶等事宜,受讓方應自行承擔不能辦理更名過戶所造成的風險和損失。 5、競買人應在參加競買前自行了解、確認轉讓標的司法查封、被占用等情況,成交后受讓方自行負責解除司法查封、清場、進駐等事宜。 6、標的按實物及權屬現狀掛牌轉讓,公告及文件中的記載標的面積、用途和性質是以現有相關資料確定的,僅供參考,若與其他資料或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標的面積、用途和性質不符時,不作任何調整,不影響掛牌的成交價格。 7、本項目最終成交價格以轉讓方和受讓方簽訂的《不動產轉讓協議》為準,但不得低于掛牌價格。 8、意向競買人可申請查閱中國長城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遼寧省分公司享有的抵債資產檔案資料,自行判斷能否取得及過戶,并承擔未來可能帶來的權利主張不能的后果和風險。 9、意向受讓方應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的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不動產轉讓協議》。 10、當首個掛牌公示期內僅有一家意向受讓方報名時,則自動延牌7個工作日,若在自動延牌期內還只有此一家意向受讓方時,項目延牌期滿后采取協議的方式成交。若首個掛牌公示期內僅有一家意向受讓方報名時,則自動延牌7個工作日,若在自動延牌期內又出現一家或以上意向受讓方時,進入競價程序,若在首個掛牌公示期內出現兩家或兩家以上意向受讓方時,則首個掛牌公示期滿后進入競價程序,交易保證金自動轉為競價保證金。意向受讓方經過競價確定為最終受讓方的,其競價保證金相應轉為等額交易價款,其他競買人的競價保證金由遼寧金融資產交易中心按規定無息返還。 11、如當事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種情形,轉讓方和遼寧金融資產交易中心有權扣除該意向受讓方全部保證金,作為對轉讓方的補償金: ①包括但不限于:意向受讓方提供的資料和信息存在虛假、不真實、不完整、不具有效力、不符合要求等情形; ②意向受讓方交納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 ③意向受讓方存在影響正常轉讓、競價公正性或其他違反競價程序要求的情形的; ④在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后未在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不動產轉讓協議》的;⑤意向受讓方存在其他違反遼寧金融資產交易中心規則、掛牌條件要求的。⑥最終受讓方與轉讓方簽訂《不動產轉讓協議》后,未按照轉讓合同約定支付剩余價款的。發生上述情形,遼寧金融資產交易中心在扣除交易手續費后,將剩余款項劃至轉讓方指定賬戶。 12、意向受讓方須自行咨詢專業人士、相關方并在對此項目做盡職調查(或到交易所查閱相關資料)的基礎上自行判斷決定是否受讓標的,并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及后果。 13、除上述已知瑕疵外,如存在其他瑕疵由買受人自行查實并自行解決,委托人不能保證掛牌標的除以上瑕疵之外不存在其他瑕疵或潛在瑕疵,委托人一律不承擔任何瑕疵(包括潛在瑕疵)保證責任。 14、競買人需對該標的物所涉及的房屋、土地、構筑物的權屬、面積、瑕疵等問題自行查實并認可后,方可參加登記和競買。一旦參與登記和競買,視為競買人對本次標的物瑕疵全部知曉并自愿承受全部責任。 |